作者:邪恶的胖子1981 返回目录 加入书签
1940年3月12日下午,小华山,崮原小操场
我宣誓:我志愿成为一名民国河源县警察局警官。我保证忠于祖国,忠于人民,忠于法律;服从命令,听从指挥;严守纪律,保守秘密;秉公执法,清正廉洁;恪尽职守,不怕牺牲;全心全意为祖国和人民服务。我愿献身于崇高的警察事业,为实现自己的誓言而努力奋斗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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